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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夜饭里问题多

2001-02-0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今年春节,上海、南京等地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红火,然而年夜饭却暴露出了不少问题。

一是设最低消费。上海某杭州菜饭店规定了1000元一桌的最低消费,某海鲜坊的最低消费为每人130元;南京古南都饭店一家3口的年夜饭最少要488元,而玄武饭店、金鹰大酒店、中央大厦年夜饭3个人的最低标准分别为999元、588元、240元。有的饭店只设大桌,3个人吃饭也必须掏10人的钱。

二是有些已预定的人被告知,由于海鲜、蔬菜价格上涨,要在原先的价格上上涨几百元。由于通知早已发出去,不能再随便改变地方,只能任老板狠宰一刀。

三是年夜饭成了公款送礼的最佳选择。不少单位及个人从各个酒店买“单”,然后把这些已经付过账的“单”作为礼品,馈赠给关系户、上司或者亲友。价格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。

中消协认为酒店设最低消费违反了消费者的“选择权”,至于在已说好的价钱上擅自提价,则有违《消法》,消费者可向地方消协投诉。

(《中国工商报》2001.1.24赵海梅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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